详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处(站):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经[2003]26号),按照“关于组织第二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审核的通知”(建标定[2004]02号)的要求,安徽省、重庆市等地陆续报送了十六个《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参加审核。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所于二○○四年三月三十日第二次组织软件审核专家组,对报送申请审核的《计价规范》应用软件是否符合《计价规范》的统一性规定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有关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审核合格的《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加强监管;对于使用过程中不符合《计价规范》要求的软件,望及时告知。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软件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