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结合近年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满足新的财务制度要求,合理预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造价,水利部委托有关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经审查并商国家计委同意,现予以发布。
此次颁布的定额及规定为推荐性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由其负责解释,该规定和定额文本由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计价依据文件为根据搜集到的电子版整理而成,只作为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有勘误等原因,为保证文件准确无误,请购买正版纸质版
温馨提示:做水利、水土保持项目,可致电我司028-85447927,用正版的青山.net大禹水利工程造价软件,搭配正版纸质版编规、定额,有依有据,编制的造价成果容易过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