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但又未被划入施工临时工程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如供风、供水(支线)、供电(场内)、照明、供热系统及通信支线,土石料场,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场内施工排水,零散场地平整、施工便道、支线道路养护、临时值班休息场所搭拆及其它小型临时设施等。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指除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场外供电、施工房屋建筑、缆机平台、掘进机泥水处理系统和管片预制系统土建设施以外的施工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供水(大型泵房及干管)、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浇筑系统、大型机械安装拆卸、防汛、防冰、施工排水、施工通信、施工期消防、施工临时支护措施等工程。
注:
1. 临时支护:在开挖地下工程时,穿越松散软弱破碎带或断层带等岩层稳定性差的围岩,需要用的临时支护工程量大、费用高,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临时工程中单独立项。与永久工程结合的临时支护列在永久工程。
2. 施工排水指基坑排水。河道降水等,包括排水工程建设及运行费。在大江、大河和施工地下工程时,处在地质变化大、岩层破碎、渗水量大的地区,施工排水费无法控制时可单独列项。